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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记省最佳文明单位蔡甸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蔡甸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蔡甸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08-04-05]

      在钟灵毓秀的武汉西部、高山流水的知音故里,活跃着一支战斗的劲旅—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他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创新检察工作思路,以“护”、“促”、“育”、“建”四步曲,在知音故里谱写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乐章。

      2005年以来,该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4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占95%;办理审查批捕、起诉案790件1338人,追捕、追诉犯罪31人,案件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在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他们通过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努力为蔡甸的经济建设、百姓的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公道行,人心宁,天下平。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到,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一旦认识到了重要性,工作中就激发出无穷活力。
      2007年4月,蔡甸区检察院收到多名群众联名举报,反映该区奓山街集体企业在2001年改制中资产流失问题。面对举报的问题时间跨度大,上访时间长,情况复杂等情况,该院决定迎难而上,查清事实,给举报群众和相关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该院反渎局仔细研究举报线索,以国家工作人员在企业改制中失职渎职为突破口,精心布置,慎密侦查,一举突破了原奓山街企管会负责人陈某玩忽职守致使集体企业资产流失案,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案件查处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是该院维护公平正义的又一重要途径。2005年以来,该院先后受理人民群众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的申诉案件19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11件,通过上级院抗诉,人民法院再审改判3件,调解4件,在审4件,息诉7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2006年该院办理的李玉梅相邻关系纠纷申诉案,通过审查,发现一审判决存在着认定事实不清的错误,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得到支持,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案件再审中,检、法两家配合作了大量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雷霆万钧与春风化雨相济
      宽严相济是我国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刑事政策,其实质就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在打击犯罪中既“雷霆万钧”,该严则严,又“春风化雨”,当宽则宽。
      2006年5月,该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批捕的一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绑架、故意伤害案中发现,主犯之一的吴某在逃,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该院在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依法对吴某予以追捕,并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抓力度。不久吴某被抓获到案,其团伙19人相继落网。经法院审判,该恶势力团伙有1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吴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自2006年以来,该院加大侦查监督力度,从重从快追捕漏犯26人,追诉漏罪11个,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该院对初犯、偶犯、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从宽,尽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2006年5月和8月,该院先后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两起在校学生涉嫌犯罪案。经审查,该院认为涉案3学生均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均无前科,对照法律条款,符合不起诉条件。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在校学生,该院决定对这3人作不起诉处理,不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不对外披露涉嫌犯罪情况,以减轻3名被不起诉学生的心理压力,为其改过自新,继续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该院随即开展跟踪帮教,共同挽救失足学生。
      春风化雨天地新。在该院的帮教下,3学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目前,周某已顺利进入大三学习,张某初中毕业后考入某重点高中,张某某到浙江义乌学习玩具生产工艺。在他们寄回的思想汇报里,写道:“我们一定珍惜今天的机会,以回报社会对我们的宽容和你们亲人般的关怀。”
 
检察队伍形象焕然一新
      蔡甸区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检察文化建设作为煅造检察队伍、树立检察形象的切入点,积极构建和谐检察。
      建设学习文化,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家爽酷爱学习,他说:“检察官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应该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他将自已购买的哈佛大学企业管理博士余世维的《赢在执行》书籍和光碟推荐给院中层干部学习,引发了全院干警关于检察队伍执行力问题的讨论。在他的带动下,该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学习小组、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习小组等组织学习活动非常活跃,科学发展观研究热、余世维演讲作品热、于丹《论语心得》等学习热潮在干警中不断涌动。今年以来,该院有26人撰写了学习论文和体会文章共48篇,其中有17篇获得市级及以上单位采用和奖励。
      建设道德文化,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通过组织干警参加植树、志愿者、捐助、献血等公益活动,提升干警道德情操;通过文艺汇演、联谊球赛、知识竞赛、书画展、演讲等文体活动,提高干警文化品位,激发干警的进取心。在全市检察机关迎接党的十七大文艺汇演中,该院的小品《王检办案》获得了最佳表演奖。
      建设环境文化、关爱文化,营造有利于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的人文环境,凝聚干警人心。全院干警“比学习、比奉献、比创新、比和谐”蔚然成风。区委书记李忠一年之中三次到该院调研,他评价说:“检察干警素质高、检察队伍形象好”。
 
文明新风辐射周边
      走近蔡甸区人民检察院,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林,整齐摆放的各种车辆,一尘不染的机关大院,着装整齐而忙碌的检察干警……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清新的文明之风。自2003年以来,该院已连续3次荣获“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认识到,检察机关的发展,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作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不仅要搞好自已文明创建工作,还应该积极参与本地区文明创建活动,发挥自身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本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1年始,该院连续六年与军山街新团村结对开展文明共建活动,为村民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该院多方联系,筹集资金上百万元,先后帮助新团村修建了进村公路、自来水塔和水利排灌设施,完成了改水改厕、农电扩网增容。引导农民逐步克服传统陋习,更新道德观念,倡导并逐步形成新的文明道德风尚。
      在做好与新团村文明共建的同时,该院还与蔡甸街跃进社区、索河镇虎圻村建立文明共建和扶贫帮困联系点,充分发挥自身典型效应,使文明创建工作向社区辐射,向村镇延伸,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