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大潮中,在武汉西部、知音故里的热土上,活跃着一支特别的建设队伍,他们是开展文明创建,服务和谐社会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
自1998年以来,蔡甸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以扎实、持久的作风和精神,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和结对共建,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进步,促进了“和谐蔡甸”建设发展,谱写了一曲不为人后,勇争一流的昂扬乐章。
坚持创建,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相映呈辉
蔡甸区检察院党组一班人深知文明创建在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始终把三个文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该院将文明创建作为 “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内部党政工青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建立检察业务与文明创建工作一岗双责制,确保了文明创建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突破口,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三正”“三带头”。即心正、言正、身正;带头重学习、讲团结、守纪律。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廉洁务实,以过硬的作风带一流的队伍,营造了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在创建工作中,他们把加强干警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广泛开展思想教育、诚信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积极实施素质工程,注重检察人才培育,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同时大力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遵纪守法、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德,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文明素质。法警兼司机姚传贺在一次执行任务途中,发现一辆小车撞在路边树上,车内三名血肉模糊的重伤者被卡在已被撞瘪的车内座位上。他不顾血腥,当即设法将三名重伤者弄出送往医院就治。老共产党员张启超面对一个儿子因患癌症去世、另一个儿子下岗后又患白血病的巨大不幸,不要组织照顾,主动承担病儿及二个下岗儿媳、二个未成年孙子的生活,鼓励儿子提高战胜疾病的勇气,翁媳间互凉互让,相敬如宾。被当地干警群众广为称颂。张启超所在家庭先后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家庭和武汉市十佳五好文明家庭。去年八月底,张启超也被确诊患有晚期肺癌,他耽心今后行动不便不能交纳党费,于8月25日上午,拄着拐杖来到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提前预交100元党费。老人的举动深深地感动着全院干警。全院干警自发地向老人捐款7000余元,希望能帮一帮这位坚强的老人。近二年来,该院干警自发向因患重病住院的干警及干警家属捐款2万多元,充分体现出同志间的关爱和一个大家庭的温暖。
在创建中,他们注重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和培育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载体。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细胞组织建设,以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吴天祥小组以及各内设部门为载体,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巾帼建功、检察文明标兵评选等活动,推进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该院控伸接待室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反贪局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侦查监督科被平为武汉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仅2005以来,有12个科室(组织)被评为省市区先进集体,受到省市区表彰的干警达107人次,89个家庭评为五好文明家庭。
在创建中,他们注重环境创新,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极大地提升了机关的文明程度。近二年该院机关硬件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得到大力提升,为干警工作、学习、执法办案提供了有效保障。对干警住宅小区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亮化,建成“四星级安全文明小区“(市综治委评)。坚持用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和完善了包括政治人事、组织生活、机关管理、文明执法等在内的80余项制度,把干警的行为置于严密的约束和控制之下,卡死执法办案、工作、学习、生活等每一个环节,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几年,该院干警中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该院还把竭诚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热情、优质的服务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中,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公开服务承诺,推行人民群众来访“三个百分之百”制度(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
在创建工作中,他们始终把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办好案件作为文明创建的基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用办案带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各项检察工作成绩显著。2005年以来,该院共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4件4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占95%。办理审查批捕案件395件669人、审查起诉案件395件669人,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全区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突出“公正执法”主题,加强了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监督工作。近二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6件34人,依法追捕追诉漏犯10名。对公民不服人民法院刑事、民事案件的判决而提起抗诉13件,上级机关全部采纳。以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开展文明创建十年来,该院先后获得了区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最佳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近95%的干警受到了不同层次的表彰。特别是2003年、2005年连续二次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后,该院2007年再次被湖北省委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武汉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得“三连冠”的单位,再次谱写了知音故里检察文明新的篇章。
结对共建,文明在共建中升华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认识到,检察机关的发展,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作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不仅要搞好自已文明创建工作,还应该积极参与本地区文明创建活动,发挥自身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近几年来,该院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和文明委的部署,全力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各种结对共建活动,为本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结对共建,院、村(社区)联手谋发展。根据省、市、区文明委关于开展“城乡手拉手、工农必连心、共建文明村活动”的部署,2001年始,该院连续六年与军山街新团村结对开展文明共建活动,为村民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书写了检民共建的佳话。一是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该院多方联系,筹集资金上百万元,先后帮助新团村修建了进村公路、自来水塔和水利排灌设施,完成了改水改厕、农电扩网增容。二是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一方面采取赠送农业技术资料、提供信息、帮助解决贷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的方式,引导村民发展精养水产品、湘莲种植、西甜瓜等高效农业;另一方面帮助村集体引进苗圃种植场、避灾农业项目,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难题。三是带领农民追“星”创文明。在帮助农民解决现实问题、消除贫困的基础上,该院与新团村联手村民中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引导农民逐步克服传统陋习,更新道德观念,倡导并逐步形成新的文明道德风尚。六年的文明共建活动,有力促进了新团村的三个文明建设,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增长,同时也使检察干警从中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做好与新团村文明共建的同时,近二年业,该院还与蔡甸街跃进社区、索河镇虎圻村建立文明共建和扶贫帮困联系点,充分发挥自身典型效应,带动上述单位三个文明建设,使文明创建工作向社区辐射,向村镇延伸,取得了良好效果。
播撒文明,创建细胞到基层。如果说以院为整体的创建是面,而以院下属各单位的创建是则点,是将文明种子广泛播撒的播种机。该院该院充分发挥吴天祥小组、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细胞作用,将文明种子播到城乡大地。2001年2月,奓山街长新一村民给该院写信,反映该二组村民吴正平之妻石凤英因病瘫痪在床,其16岁的女儿外出做保姆,14岁儿子无钱读书面临辍学。吴正平因嫌弃妻子,将其关在屋后一偏房内,自己与一外地女子同居,石凤英悲观厌世,村民反映强烈。收到求助信后,该院吴天祥小组感到虽然这种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既然人民群众信任检察机关,就不能简单一推了之。经过请示院领导,吴天祥小组首先赴长新村了解情况,村党支部介绍的情况与求助信所述基本一致。3月1日,吴天祥小组一行四人在村妇女主任陪同下,带着一床棉被,几套新衣服来到吴正平家,看望了石凤英,为她梳头、换衣服,盖上崭新的棉被,鼓励她勇敢地生活,在场的村民以及石凤英本人都感动得流下了热泪。吴天祥小组还与吴正平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谈话,向其讲解法律规定,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令其限期送走同居的外地女子,对石凤英切实负起责任。考虑到这件事不能到此为止吴天祥小组的向全院发出了倡议书,在倡议书中写道:“在社会上,还有一些象石凤英这样有具体困难的家庭,虽然检察机关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借助我们的力量去帮助一个家庭,用我们的真心唤醒一个受伤农妇的心灵,是我们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也是我们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发扬吴天祥精神的实际行动。”倡议信发出的当天,院领导带头,全院干警踊跃捐款,共募集人民币1400元。无私捐助的行为使奓山街领导以及长新村干部受到感动,他们也发动机关干部、村干部以及部分村民捐献了款物。吴天祥小组经与奓山街、长新村商量,决定用捐献的款项为石凤英进行了一个疗程的治疗,使其病情有所好转。吴正平被感动,切实担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2002年2月,石凤英因病情恶化而去世,得知消息后,吴天祥小组赶赴长新村,向石凤英敬献了花圈,又捐献了部分款物,并帮助安排后事。在一年的时间里,该院吴天祥小组真心实意地关心和温暖这个病入膏肓的弱女子,虽然她最终因病重去世,但她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真正感受到人间真情,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
在蔡甸区检察院“吴天祥”小组办公室里,挂着一面“排忧解难,为民分忧”的锦旗。这是一名年逾80岁的退伍志愿军老战士为感谢检察官们帮其解决多年困难而送的。
蔡甸街工农社区内有一特困户,户主邵明乾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家里有二老和一个傻儿子,无任何经济来源。因邵家全是农业户口无法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该院吴天祥小组在一次群众接访中获悉此事后,经过三个多月的多方协调,终于使邵明乾老人的户口得到解决,并办上了低保。该院干部去看望时,二老亲手送上了锦旗,连说,“你们真是好人,是党的好干部!”
看着这面锦旗,蔡甸区检察院检察官们说,我们并没有多少欣慰,感受到是自己身上沉甸甸的责任。
2007年2月6日,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来到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向接待他的检察官失声痛哭。原来,老人名叫艾传仁,是蔡甸区消泗乡七壕村村民,本有三亩责任田,但因年老多病而失去劳动能力后,他便将责任田交由儿子耕种。天长日久,父子间因家庭琐事常闹矛盾,后竟不相往来。老人没有了生活来源,且生活无人照料,便求助检察官为其“讨”回责任田,并要求儿子给付生活费。虽然此事不属检察机关管辖,但该院控申科的检察官们在反复安慰了老人后,次日便派出前往消泗乡了解请况,并与乡、村干部们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吴天祥小组后不厌其烦向老人的儿子宣传婚姻法中关于赡养的有关规定,使其认识到自己与老人“斗气”的不良后果。老人儿子承认错误,主动将老人接回家中。于是,这个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和谐气氛。
该院“吴天祥小组”自1999年成立以来,自觉结合检察工作切实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为贫困家庭、下岗职工、孤寡老人、农村失学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一次次法律援助,8年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00多件(次),深受当地群众称赞。
扶危济困,检察干警都是文明榜样。检察干警是检察机关文明建设的载体,是共建示范作用的直接体现。2007年5月28日,蔡甸区桐湖农场的15名特困儿童每人都收到了他们的“爱心妈妈”送来的特别的关爱——新衣、新书包。这15位主动给孩子们送来“亲情”的“爱心妈妈”,是他们原本素不相识的蔡甸区检察院的女干警。
原来,蔡甸区检察院蔡甸区检察院妇委会通过该区妇联了解到,蔡甸区桐湖小学留守儿童比较多,他们经济困难又缺乏家庭温暧,该院女干警自发组织起来,结对关爱这些留守儿童。在去看望“孩子”的前一天,“爱心妈妈”在一起一合计,都分别从自己的工资里掏出钱来给孩子们选购了礼物。这天,“爱心妈妈”们亲手给各自的“孩子”换上新衣服,挎上新书包。在随后的“亲情”交流中,女检察官们详细了解了孩子们的家庭、生活、学习情况。在这些女检察官结对帮扶的孩子中,其中的娜娜(化名)年仅5岁。她因父母离异,现同奶奶一起生活。“爱心妈妈”周建群了解到祖孙俩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后,当即掏出200元现金塞到孩子手中,并表示以后将长期跟踪帮助这个家庭,帮助娜娜健康成长。这天临别时,孩子们一声声“妈妈再见”令“爱心妈妈”们难舍难分。她们分别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了联系方式,叮嘱他们有困难就找“妈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