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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转访”的成因分析及对策思考

[来源:蔡甸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杜泽前]       [日期:08-04-05]

      近年来,我区作为武汉新城区,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经济体制变革,完善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认真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特别是切实办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是防止“信转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的基础性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现联系工作实际,对“信转访”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对“信转访”问题的成因分析
      信转访问题的滋生发展,有思想观念,接待处置,客观制约等多方面的因素,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成因主要表现在:
      (一)重访轻信是“信转访”的根源
      办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在信访工作中同等重要,不可偏废。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重访轻信的现象,有的同志误认为群众来访是“有声有色”,处理不好将引起不良后果,而群众来信是“无声无息”,重视与否无所谓,不会出大事。因此在信访工作投入和资源配置上,形成重接访、轻办信意识,观念上的偏见直接导致处理不力,从而引发群众弃信上访。
      (二)办信质量不高是“信转访”的主要原因
      从经济、便捷等因素考虑,人民群众应该首先选择写信反映诉求,但现在的趋势是直接上访的越来越多,写信相对少,其主要原因是受理单位办信质量不高。一是某些受理单位和有权力和责任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对群众来信诉求久拖不决,甚至束之高阁,使信访人产生不满情绪,因而弃信转访。二是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相互推诿,都不愿管,可以解决的问题落实不到位,不能解决的问题,不能入情入理做深入细致的说服工作。最后不了了之,写信人等不到答复只有上访。三是受理单位对群众来信要求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负责、扯客观、找理由,应付了事,在对照诉求逐一处理上做得不细不实,不能让信访人信服,使其对答复不满转而上访。
      (三)写信慢上访较快是“信转访”的基本动因
      一是写信虽然简便经济,但书信办理周期长,远不如直接上访快。信访受理单位一般有一个程序,拆封登记、阅读、研究后,再转有权处理机关,直接处理机关又有一个办结的过程,然后回复,一封信办下来少则一个月,长则几个月,写信人容易失去信心,不如直接上访而获取的信息与结果直接、快捷。二是写信人信件寄出后有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部分上访人最初也通过写信反映过问题,但因为信出无果令人失去信心,只得转访。而直接上访虽然经济上付出多、人力上耗时多,但去了就有人接待,即使不能立即解决问题,起码有一个答复,“短、平、快”的上访比信件的“漫游”时间短、见效快,导致诉求人弃信上访或“信转访”。
      (四)一时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信和访交织是“信转访”的难点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求过高甚至超出现行政策规定,对其进行政策宣传解答后仍不满意,为满足自己的请求往往上访后又向更高的层面甚至直接给中央主要领导写信,希望引起重视,出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政策,如拆迁补偿等。对于这类复杂的信访问题,信与访往往是双管齐下,人在逐级逐部门跑,而上访信已发到上级各机关部门,甚至主要领导。
      (五)信访人自身因素和交通条件的改善是促成“信转访“的客观原因
      一是对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的局限。有的诉求人对于需要反映和解决的问题,不知道应当向谁反映,认为访的结果优于信,有什么事直接找党委政府,找信访局,写信还不知道寄给谁,由哪个部门办理;二是信访人的书写能力局限。有的人书写能力较弱,认为写信说不清楚问题;在一些偏远贫困的湖区山村,还有一些人是文盲,这种群体有问题就只有选择上访。三是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使上访更便利。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实施村村通,湾湾通工程,村民出行更快捷,到区政府上访可以跑几个来回,客观上为上访人提供了便利,乘车到区里上访的时间比写信快得多,使上访变得更容易。
 
      二、防止“信转访”的对策建议
      信转访问题不仅无谓消耗了上访人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不利于反映问题的及时合理解决,必须正确引导有效控制。
      (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
      一是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信访部门和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困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处理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性的认识,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看待群众来信来访,善于从人民群众的来信中发现问题,了解群众的困难,关心群众的疾苦,从思想观念上纠正重访轻信的偏差。慎重对待每一件群众来信。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为信访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配备过硬的信访接待队伍。三是要高度重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把信件所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回复到位,让信访人满意了,才能有效避免信转访。
      (二)加强基层办信力量,切实提高办信质量
      要充实基层信访机构的办信工作力量,特别是区县一级信访机构。群众来信绝大多数是首先到基层党政组织或区县组织反映,上级下转的信件一般也转到区县级,因此区县级一级的办信力量是关键。办信人员要有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办理信访的综合素质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办结,使写信人满意。
      (三)引导人民群众尽量以信件来反映问题和诉求
      信访干部在自身学好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信访,倡导以书信、网络形式反映问题。同时加强对办信方式和办信效果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信访有效的可信度,让群众相信通过写信一样可以解决问题,尽量减少“信转访”,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杜泽前)